宣布日期: 2013-03-29信息来历: 株洲市当局
中共株洲市委构造部(告诉)
株组干[2013]4号
对于何伟光 黄克新同道任职的告诉
各有关单元:
经研讨决议:
何伟光同道任市商务局局长助理(挂职2个月);
黄克新同道任市计划局局长助理(挂职2个月)。
中共株洲市委构造部
2013年2月26日
义务编辑: 数据导入